广东省涂料行业协会“2018年第一期注册安全工程师考前辅导班”开班啦!
5月26日,“2018年第*期注册安全工程师考前辅导班”在广东顺德顺利开班,本次培训由广东省涂料行业协会联合佛山市顺德区安全生产协会、广东达康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共同举办,来自美涂士、华隆、雅图、伊思曼、阿里大师、威旗科技、德龙、盟友、荣盛环保、聚能化工等企业代表近50人参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1号)、(粤安监明电〔2017〕10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明确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在安全生产中重要地位,国家安监总局明确提出高危行业企业和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注册安全工程师的配备比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和安全总监必须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据了解,培训分为四个阶段开展,其中,第*阶段(5月26日-5月27日),采用集中面授方式教学;第二阶段(6月-8月),通过建立注册安全工程师考前辅导群,对入群的学员提供网络交流学习;第三阶段(9月8日-9月9日、9月15日-9月16日),集中面授,主要培训方式为现场模拟考试、分析讲解考试内容重点、答题技巧等;第四阶段(9月17日-10月26日),采用群内学习互动交流方式,围绕考试大纲,全面总结梳理考试要点,查漏补缺,为学员及时提供个性化答疑辅导。
此次培训,邀请了徐三元、柳红卫、徐超志三位专家讲师开讲。
徐三元:硕士研究生,教授级高*工程师、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一级安全评价师、职业卫生评价师、安全培训师,从事安全技术研究及相关技术服务工作近30年。
柳红卫:硕士研究生,化工工程高*工程师、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一级安全评价师、职业卫生评价师、安全培训师,从事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技术工作近20年。
徐超志:硕士研究生,安全工程专业高*工程师、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二级安全评价师、职业卫生评价师、安全培训师。从事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技术工作近10年。
附件:生产经营单位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规定
(1)《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2)《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1号)第六条:
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3)《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立即开展岁末年初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粤安监明电〔2017〕10号):
二、重点检查内容
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主要包括:是否落实“五落实五到位”,是否与岗位职责相匹配;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的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无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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